推薦遴選“九江市十大企業領軍人物”
發布時間:2018-12-24 08:26 點擊數:
推薦遴選“九江市十大企業領軍人物”
活動的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落實市委十屆九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推進“五大九江”建設,實施新工業十年行動戰略,打造長江經濟帶重要中心城市,激發廣大企業領軍人物的創新創業激情,充分發揮企業領軍人物在推動科學發展、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中的重要作用,鼓勵和表彰在我市經濟社會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領軍人物,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實施新工業十年行動的決定》的要求,經研究,決定舉辦“九江市‘新工業十年行動’十大企業領軍人物”推薦遴選活動。此活動將通過公平、公正、公開的程序和方式,推薦遴選出十位具有時代先進性、事跡典型性、行業代表性的優秀企業領軍人物。
二、活動組織
組成以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專家代表、新聞媒體代表、相關職能部門等為成員的推薦遴選 “九江市十大企業領軍人物”活動組委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工信委,具體負責九江市十大企業領軍人物的具體推薦遴選工作。
三、推薦名額
“九江市十大企業領軍人物”每年遴選一次,每次遴選10名,各縣(市、區)工信委負責推薦本地區的企業領軍人物,每個縣(市、區)限推薦2-3名;市直有關部門、行業協會、商會限推薦1-2名。
四、推薦范圍
以我市“五大主導產業及五大戰略性新興產業”為主,兼顧其他行業。
五、推薦要求
(一)被推薦的企業領軍人物所在企業,必須在本市依法工商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所有制形式不限;
(二)被推薦企業領軍人物必須在企業中連續擔任主要領導職務(現職董事長、首席執行官、總經理、經理、廠長等)原則上滿2年,同一企業限推薦1人;
(三)被推薦企業領軍人物應具有良好的品行,突出的創業、創新實踐,先進的管理理念。所領企業具有可持續發展的前景,在轉變企業發展方式,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等方面業績突出;在所在行業和企業發展過程中,勇于開拓、率先垂范、積極進取、發揮重大引領作用;能守法經營、依法納稅、信諾履約;勞動關系和諧,并能自覺承擔社會責任,且具有良好的公眾形象;
(四)被推薦的領軍人物所在企業原則上應具備以下生產經營業績:企業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凈利潤、納稅總額等指標在本行業中居于領先地位;
(五)企業近兩年未發生重大環境、質量、安全事故,未發生失信、勞資沖突、拖欠職工工資事件。
六、活動內容
(一)制訂方案及前期籌備
(二)印發評選文件通知,發動社會各界推薦
(三)組委會辦公室收集、整理、匯總形成遴選結果
(四)組委會辦公室組織推薦遴選活動組委會成員,推薦產生公示名單
(五)公布公示名單并公布其主要事跡
時間安排:每年未12月份至次年3月份
七、人選確定
(一)“九江市十大企業領軍人物”公示名單產生后,組委會將在媒體發布公示名單及提名者簡要介紹,公示如無異議,由組委會報市政府審定;
(二)邀請市領導、政府相關部門、新聞媒體、行業協會、商會、企業代表舉行授牌儀式;并對十大企業領軍人物及其先進事跡進行系列宣傳報道。
八、政策待遇
(一)十大企業領軍人物將列入市“雙百、雙千”人才工程,并享受相應的人才資金支持,已入選的,不再重復支持,但可根據時段延長,并可按較高的標準予以資金支持。
(二)十大企業領軍人物申報市重點科技專項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安排,申報各類科技項目、產業化項目和技改工程項目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立項;
(三)十大企業領軍人物申報工業和信息化各類扶持資金(包括技改資金、節能資金、兩化融合資金),在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安排;
(四)組織十大企業領軍人物參加國內外高級人才培訓和考察學習,不斷提高企業領軍人物的經營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