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推進高校人才資源開發實施方案
發布時間:2018-12-24 08:46 點擊數:
九江市推進高校人才資源開發實施方案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共九江市委 九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九江人才新政30條>的通知》(九字〔2018〕16號)精神,結合九江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第二條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循高校人才開發客觀規律,以教育培訓為基礎,以能力建設為重點,以優化配置為手段,以加大投入為保障,充分挖掘、發揮、激發和釋放駐市高校人才創新創造活力,為九江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
第三條 堅持統一規劃與分類指導相結合的原則。要堅持統一規劃,統籌安排,協調運行;注重行業發展特點,實施分類、分步指導。
第四條 堅持校企合作、產教融合的原則。著眼全局,整體推進,共同開發各層次、各行業、各類型人才資源。有關部門、駐市高校和企業單位要定期(一般為一年)制定急需人才計劃,定期組織企事業單位、科研部門,帶著項目、課題、崗位等有針對性地到高校、科研機構洽談聯絡。
第五條 堅持人才研究方向與經濟結構調整相適應的原則。適應經濟總量增長和全市產業發展新格局,引導人力資源向優勢產業和支柱產業傾斜,調整優化人才的專業結構、知識結構、建立人才結構調整方向與經濟結構調整方向相協調的良性動態機制。
第六條 堅持需求為主與有效激勵相適應的原則。堅持按勞分配,實行有效分配和獎勵激勵;創新機制,引導人才合理流動,完善服務體系,改善人才工作、生活條件,創造良好的用人環境。
第七條 本實施方案的人才主體為:具有博士學位或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
第八條 通過搭建交流溝通平臺,將企業技術需求同高校人才優勢有效對接,實現互聯互通。
第九條 企業單位根據自身實際需求,通過橫向項目合作、科技成果轉化、派駐科技特派員、平臺共享開放、聯合培養人才、崗位培訓等方式,與駐市高校中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職稱的優秀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開展深度合作。
第十條 合作項目類型分為:橫向項目類、科技特派員類、平臺共享開放類、聯合培養人才類、崗位培訓類。
1.橫向項目類:包括橫向項目合作和科技成果轉化。通過加大校企合作力度,發揮高層次人才的技術優勢,一方面將企業技術難題轉化為橫向課題形式,輸送到駐市高校,開展深度橫向合作,組織高層次人才開展為企業技術攻關工作,解決技術難題,提供優質技術支持;另一方面實現科技成果轉化,將高校優秀科研成果、專利技術應用到實際生產過程中,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對于發揮成效較好,取得較大經濟效益的駐市高校優秀人才和派出單位給予獎勵。
2.科技特派員類:通過拓寬企業與駐市高校的科技對接渠道,持續開展“校(院)地”、“校(院)企”、“校(院)產”聯動合作,通過產學研合作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駐市高校要通過向企業派駐科技特派員等形式,推動科技成果進入企業,或結合企業需求轉化科技成果,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轉化基地、科研試驗站。對于組織建立成熟科技成果轉化基地、科研試驗站的科技特派員和科技特派員所在單位給予獎勵。
3.共享平臺類:加強校地、校企深度合作,鼓勵全市各級工業園區、大中型企業與駐市高校、科研機構聯合搭建合作平臺,相互開放共享實驗室和公共技術資源,特別是高精尖實驗設備,聯合開展產業開發研究、技術合作和科技攻關,促進科技成果就地轉化,提高企業研發產品能力和核心競爭力。對于開放共享實驗室、研發平臺,產出較高水平研究成果、成果轉化效益較好的企業、單位給予獎勵。
4.聯合培養類:積極鼓勵企事業單位與駐市高校、科研院所建立聯合培養機制,建立實習實踐基地,開展應用型人才聯合培養工作,充分利用我市企業資源,邀請企業高技術人員進高校,實質性參與畢業論文指導、實習實踐指導等實踐教學環節;作為高質量實習實踐基地,接收高校學生進企業開展有質量的實習實踐工作,提高高校應用型人才培養質量,為提高駐市高校辦學聲譽、辦學質量提供有力支持。對于認定聯合培養質量高、效益較好的企業給予獎勵。
5.崗位培訓類:充分利用好駐市高校的高層次人才資源優勢,開展對企業單位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駐市高校要積極鼓勵所屬高層次人才將自己的專業所長與我市相關政策、區域經濟實際相結合。積極探索革新,適應發展需求。高校與企業對接,根據需求開展有針對性的崗位培訓、技術培訓等活動。對于活動開展有特色、效果顯著的駐市高校給予獎勵。
第十一條 橫向項目類、科技特派員類、共享平臺類項目每2年申報一次;聯合培養類、崗位培訓類項目每3年申報一次。
第十二條 相同成果、相同團隊、相同開放實驗室等只享受一次獎勵,申報類別相互交叉的項目只允許申報一種類別、享受一種獎勵。所有項目由九江市科技局負責審核認定。
1.橫向項目類:合作成果為企業解決項目技術難題,且項目獲得省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科技獎勵,給予項目組一次性5-10萬元獎勵,給予項目組成員所在單位一次性3-5萬元獎勵(只發放項目組負責人所在單位)。
2.科技特派員類:科技特派員,幫助企業解決技術難題,并建立成熟的科技成果轉化基地或科研試驗站,合作成果為企業解決項目技術難題,且項目獲得省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科技獎勵,給予科技特派員一次性3-5萬元獎勵,給予科技特派員所在單位一次性3-5萬元獎勵。
3.共享平臺類:聯合搭建合作平臺,相互開放共享實驗室和公共技術資源,開展研究、技術合作和科技攻關,產出高水平研究成果,且轉化的成果獲得省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科技獎勵,給予共享實驗室、科研平臺所屬單位一次性5-10萬元獎勵。
4.聯合培養類:實質性參與高校實習實踐教學環節,企業每年提供實習實踐崗位超過100人次,并嚴格按照要求規范落實,經認定給予企業5-10萬元獎勵(3年為一個周期,第3年申請一次,獎金一次性劃撥)。
5.崗位培訓類:高校每年為企業開展員工培訓活動,累計5次以上,每次200學員人以上。培訓效果較好,得到企業單位的高度認可,經認定給予承辦單位5-10萬元獎勵(3年為一個周期,第3年申請一次,獎金一次性劃撥)。
第十三條 申報人才資源開發獎勵的單位或個人需填報《九江市高校人才資源開發項目申報表》(見附件),并附支撐材料報送九江市科技局審批,報市委人才辦備案。
第十四條 本方案由中共九江市委人才領導小組授權九江市科技局負責解釋。聯系科室:市科技局計劃科;聯系電話:0792-8224303。
第十五條 本方案從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九江市高校人才資源開發項目申請表
附件:
九江市高校人才資源開發項目
申
請
表
中共九江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
填表說明
1.“負責人”一般應是申請個人獎勵的受獎個體,如申請單位獎勵應為相應部門負責人或團隊負責人;
2.“受獎主體(單位)”對于僅個人申請獎勵項目可以不填;
3.“成果簡述”要寫清楚開展合作的具體過程、取得成果,并寫清楚成果在哪些方面取得領先以及具體應用情況;
4.“取得效益”要詳細明確相關效益,要有具體量化指標說明,并在附件中提供詳細作證材料;
5.“所在單位意見”是負責人所在單位意見,要對成果進行認定,特別是對取得的效益進行認定,并給出具體意見;
6.“合作單位意見”是項目合作單位意見,要對成果進行認定,特別是對取得的效益進行認定,并給出具體意見。
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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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 責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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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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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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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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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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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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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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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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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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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獎主體 |
£是 £否 |
項目類別 |
£橫向項目類 £科技特派員類
£共享平臺類 £聯合培養類 £崗位培訓類 |
合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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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獎主體
(單位) |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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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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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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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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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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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成員信息 |
姓名 |
所在單位 |
最高學位 |
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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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
簡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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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
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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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頁)
所在
單位
意見 |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合作
單位
意見 |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
市科技局
意見 |
獎勵金額(個人) |
(萬元) |
獎勵金額(單位) |
(萬元) |
(蓋章)
年 月 日 |
市委
人才辦
意見 |
(蓋章)
年 月 日 |
附:支撐材料